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中心、局)、高校招生办公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确保2014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成考”)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工作总体安排,现将做好2014年成考考务管理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考试安全责任。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安全工作是基础。各地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按照属地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各地要把安全保密工作作为成考的第一要务、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级签订责任书,把安全保密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抓好制卷、运送、保管、分发、组考、评卷等关键环节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的落实,规范操作。试卷的印制、运送、分发、保管以及答卷的回收、运送、保管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试卷印制安全保密规范》、《国家教育考试试卷印制规范》、《国家教育考试制卷监印规范》以及2013年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要求执行。要加强对涉密场所及人员的管理和监控,切实做到试卷流转过程中始终实行双岗或多岗监督,试卷交接实现在视频监控范围内的无缝化对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备用试卷的管理,制定备用试卷启用规定,严格备用试卷启用手续。
二、加强安保防范措施,综合治理考试环境。各地要充分发挥省级招委会统筹协调的作用以及联席会议的职能,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主动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调、配合,落实本地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等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考场内外串通作弊、替考和有组织的团伙舞弊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考试公平和考场秩序。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进一步健全网络有害信息监控制度,采取有效技术手段,安排专人(不少于2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对互联网成考有害信息的监控,对发现的网络有害信息按要求及时处置,并按照有关要求上报。各地要针对成考具有短时间局部区域人员高度聚集、考场外围管理难度大等特点,认真分析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局面,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安保措施,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加强教育培训,完善制度规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进一步加强选人用人工作,要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法律法规、警示案例等方面的教育和安全保密规定、考务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等考务业务培训。切实增强考务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考务管理水平和防范、识别高科技手段作弊的能力。做到全员接受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逐级、全员签订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责任书。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相关规章制度,明确每个岗位的考试安全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要进一步明确重点岗位的职责,采取一岗多控、互相监督、人技联防等办法,重点加强对制卷监印、保密室试卷管理和监考等岗位的监督检查,落实工作责任。
四、加强监督检查,狠抓考风考纪。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会同保密、公安等部门制定成考安全保密检查工作方案,加强对考试安全工作责任制、考试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以及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检查工作不留盲点和死角。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成考考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增加省派巡视员和考务业务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提前进驻考风考纪薄弱地区,监督、检查和指导当地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改善考风考纪。各地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在考前向社会公布。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对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还将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涉嫌犯罪的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地要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将考生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考试,保证考点设置规范、管理有效、措施到位。积极采取有效技术手段,强化各种技术防范体系的应用。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操作规程,认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诚信教育,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各地要对考生加强诚信考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诚信守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对有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考生要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系统,并按规定格式及时上报我中心。各地要积极争取本地宣传部门的支持,充分发挥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各地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对媒体报道的问题,有关地方要迅速了解情况,认真研究、及时上报。各地还要加强涉考舆情研判工作,针对虚假有害信息,及时发布预警,避免不良影响扩大。
六、严格执行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各地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考试值班安排,并加强对值班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附件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务必于2015年1月25日前将成考违规考生信息报我中心。从10月8日起至考试结束,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指定专人每天登录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平台,及时了解考试工作动向和要求。同时,我中心开通成考考务管理工作值班电话13911684433、13911684422、13911684411和010-82520113(带传真)、010-82520114、010-82520111、010-82520126(传真)。涉密事项必须通过加密传真系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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