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强201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考风考纪的公告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时间]2014-11-05

我省2015年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初试将于2014年12月27-28日进行,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29日进行。为建立良好的考风考纪,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现对我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风考纪公告如下:

一、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广大考生必须树立诚信考试观念。在考试过程中须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认真履行本人签署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相关承诺,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争当诚信公民。

二、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以各种方式从事考诈骗活动,如在网上叫卖题、高价兜售考试答案、兜售高科技作弊工具等,请广大考生不要听信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三、 考生不要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对于违规行为,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考生考试时如有作弊行为的,将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通报给招生单位和考生的用人单位或学校,且其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的人事档案,情节严重的,最高给予暂停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1至3年的处理。

四、开考前3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监考人员将在视频监控下对考生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是否携带违规物品,考生必须无条件协助和配合接受检查。为节省考生宝贵的时间,提高检查效率,考生着装应尽量不穿戴配有金属物件的衣帽鞋袜。

五、考生要在规定时间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证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每科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离开考场时不得将试卷、答卷及草稿纸带出考场。

六、27日考试的所有科目以及28日考试的中医综合、西医综合两科目必须统一使用考点准备的文具进行考试,考生不得携带任何文具或违禁品。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违规论处。

其他科目考生只能携带各自考试科目的必须物品,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含电子手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违规论处。

七、根据教育部要求,国家教育考试须在标准化考点实施,考试全部在视频监控下进行,视频录像将封存备查。考试期间,无线电管理部门还将加大对异常信号的监测力度,对发现使用无线电通讯工具非法传输考试内容的设备和人员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严肃处理。

八、欢迎广大考生对违规违纪行为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791-86765582,Email:ksyjjjc@163.com

 特此公告。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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