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4年12月23日至29日。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延误毕业申报的,本次不再办理,可于下次毕业申报。
二.受理地点:
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他人不得代办。
1.社会考生申请地点:各县(区)招考办,即考生最后一门课程考试所在报名点。
2.院校考生申请地点:考生所在学校自考管理部门,不得在其他地方申请。
3.“网上审查”不能通过而只能“人工审查”的考生申请地点:南昌市西湖区招考办。
地址:西湖区土地庙10号(象山南路象山文化广场南侧巷内)
联系电话:0791—86612834
三.申报条件:
考生本人请登陆http://www.jxeea.cn/查询所通过的成绩是否达到毕业条件。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到报名所在的县(区)招考办或院校自考部门申请办理: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按照最新专业计划和规定,已通过所申报毕业专业的所有理论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3.按照最新专业计划和规定,已通过所申报毕业专业的所有实践课程考试(含毕业答辩、实践考核、网上作业等)。
4.符合免试条件的课程已办理和通过免考审批的。
5.曾在外省参加自学考试取得课程合格成绩,并已在我省教育考试院办理考籍转入手续的证明材料。
6.如有专、本科两个专业课程考试都通过者,不能同时办理两个毕业证,必须先申请专科毕业,半年后再申请本科毕业。
7.我省规定:申请毕业的考生必须曾经在县(区)招考办或考生所在的院校报名点刷过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上的照片采用考生二代身份证照片。考籍信息有错误或未刷过身份证的考生,须在2014年12月20日前办理信息更正手续或刷身份证。审核期间不再更改考生基本信息。
四.必备材料
1.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凡不提供身份证的不予办理。(身份证原件由初审单位当场审核后退还考生)
2.准考证原件(报考该专业课程曾使用并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的全部准考证,准考证遗失的到市教育考试院补办。)
3.外省转入办理的相关转考证明材料。
4.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除出具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必须提供以下两个证明材料中的一个,否则不予办理其毕业申请。(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由省级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示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证书原件由初审单位人员当场审核后退还考生,留下复印件并由审核人签名、盖章。
5.使用同一准考证可在专科专业毕业后继续报考本科专业并办理本科毕业注册。申请办理同层次学历第二专业毕业的,必须提供新的准考证(即不得用同层次第一个专业毕业时已注册过的准考证再进行第二个专业毕业注册,必须提供含有一门考试成绩的新准考证进行毕业注册)。
6.其他材料(为人工审查必备材料,如早期的课程合格证原件、免考课程批复原件等)。
五.办理流程:
(一)符合网上审查条件的(所有成绩在网上能够查询,并且可通过网上审查程序的):
1.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查验各种材料是否齐全,现场打印《毕业生登记表》三份。
2.考生仔细阅读《毕业生登记表》上的各项信息,然后由考生在《毕业生登记表》上信息确认栏亲笔签字。
注意:①“主考学校”不能随意选择,只能选择实践课、毕业论文所报院校。②考生已确认毕业信息,若在毕业证下发后再发现有信息错误的,一律不予修改或重新办理毕业证,只能开具学历证明。
3.领取资料袋,按要求填写袋面栏目。联系电话必须准确,毕业审查阶段能够保证电话畅通。
4.将必备材料全部放入资料袋并交工作人员收,有关原件退还考生。
5.现场缴纳毕业审查及工本费50元/人。
(二)只能进行人工审查的(网上审查程序不能通过,但考生能够提供原始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毕业条件的):
领取资料袋、《毕业生登记表》3份(分专、本科),按以下要求填写及准备:
(1)用黑色钢笔(水笔)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三份)。
(2)专业名称要填写全称,不得简写,并与我省公布的开考专业名称完全相同。专业层次(专科、本科)填写要正确。
(3)毕业证编号:将注册准考证号填入此栏。
(4)注册准考证:填写报考本专业的最新准考证号,注册毕业的准考证号只能使用一次。报考本专业曾用的其他准考证必须填写,与合格课程对应,将准考证原件放入资料袋内。
(5)身份证号填写:二代居民身份证号(18位)。
(6)主考学校:填写实践课、毕业论文所报学校,必须为的正确全称(江西省自学考试主考学校名单在网上可查询)。(7)考生地址:填写申请毕业手续所在的设区市和县(区)。
(8)填表日期:填写2014年12月10日前的日期。
(9)表内其它内容填写要求,请考生仔细阅读毕业生登记表内的填表说明。
六、毕业证发放时间
考生于2015年2月上旬持身份证到申请办理毕业的县(区)招考办或有关院校领取毕业证书及《毕业档案》(即毕业生登记表)一份。
南昌市教育考试院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