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所有报考文理类兼报艺术考生均须参加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特殊专业除外)。我市文理类兼报艺术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考点设在考场设在实验中学标准化考场(南昌市南京西路166号):教学大楼(1-30考场);洪都中学标准化考场(南昌市新溪桥东一路99号):2号楼(31-54考场)、3号楼(55-78考场)、5号楼(79-82考场)。
一、准考证领取
1、时间:2015年12月4日
2、地点:各县(区)招考办
3、考生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后,领取《2016年江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并确认准考证有关内容准确无误。
4、2015年12月5日下午4:00—5:00开放考场。考生到考点按准考证号查看考场。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12月6日上午 素描8:30—11:30; 速写11:40-12:10 (上午两科考试连续进行,考生不准出考场)
12月6日下午 色彩14:00—17:00
2、考试要求:考试期间,考生要遵守《美术与设计学类类专业考试规则》,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凡将规定以外物品带入考场不主动交出者和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代考等舞弊行为者,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严肃处理,对作弊考生不仅取消其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各个阶段所有成绩,而且取消高考文化成绩。情节严重的,同时给予暂停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的处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同时,对于触犯《刑法(修正案九)》中的国家考试作弊行为,将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请考生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
①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未办身份证的考生凭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派出所骑缝章的户籍证明),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者不准参加考试。
②考生自带必要的绘画工具(如透明胶带、铅笔、铅笔刀、橡皮擦、画笔、颜料、画板、画板支架等)。禁止夹带图片、草图资料进入考场。考场严禁使用手机通讯及拍照,考生不得自带吹风机。考试时,考生的绘画用具不得相互借用。
③考生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不准调换座位。
④考试前,考生必须在试卷右下角规定位置,认真填上姓名、考生号和准考证号(不准用铅笔填写,不准涂改,若因填写错误需要修改须举手示意,经该考场两位监考教师核对并在存根联上备注签字后生效)。
⑤试卷统一用透明胶带固定在画板上,不准用图钉、夹子、双面胶等固定试卷。
⑥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肃静。不准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帮人改画、与其他考生调换试卷。
⑦注意卷面整洁,不准在卷面作任何标记,不准喷用定型液。
⑧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应立即停止考试,并将考卷交监考老师。交卷前,不准离开考场。
⑨考生交卷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交谈。
⑩考生赴考期间要注意饮食卫生、交通安全。
三、成绩公布和合格证发放
2015年12月23日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江西教育网(www.jxeea.cn)查询,2016年1月8日前向艺术专业合格的考生发放“艺术专业考试报考证”。
凡需申请查分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12月24—25日向所在县(区)招考办申请和办理查分手续,仅限查核笔试科目试卷评分是否漏登和错统,对于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查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