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为引导全体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风尚,由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南昌市普法办、市红谷滩新区等部门在南昌法治文化公园举办全省“12·4”国家宪法日大型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暨全省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本次活动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凝聚法治力量,推进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建设”,南昌市教育考试院积极参加了此次活动,在现场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咨询等方式向广大市民进行了一次深度普法,使广大考生家长了解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增强法治意识。
市教育考试院结合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实际,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教育考试招生法律法规,积极营造了践行宪法法律、实现平安招考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