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招考办:
现将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全省2017年普通高考查分工作的通知》(赣考院普〔2017〕17号)转发给你们,请在规定时间接纳要求查分的考生,并按查分科目及规定的格式录入数据,于6月25日17:00前将查分库交信息科彭常明,查分款交院办万莉。
附件:赣考院普〔2017〕17号 关于做好全省2017年普通高考查分工作的通知.doc
南昌市教育考试院
2017年5月16日
各县(区)招考办:
现将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全省2017年普通高考查分工作的通知》(赣考院普〔2017〕17号)转发给你们,请在规定时间接纳要求查分的考生,并按查分科目及规定的格式录入数据,于6月25日17:00前将查分库交信息科彭常明,查分款交院办万莉。
附件:赣考院普〔2017〕17号 关于做好全省2017年普通高考查分工作的通知.doc
南昌市教育考试院
2017年5月16日